免费注册·RSS源·手机版·广告服务·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交易供应
  • 交易求购
  • 交易招商
  • 商情中心
  • 人才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供应信息>正文

300斤牛犊价格表300斤左右肉牛犊价

供应信息
发布日期:2024-07-26
产品类别:畜牧综合
信息编码:3417882136
300斤牛犊价格表 300斤左右肉牛犊价格成年肉牛14元 小牛犊15元一斤 300斤牛犊价格表 300斤左右肉牛犊价格 普通黄牛犊多少钱一头 3个月小牛多少钱一只 肉牛犊多少钱一头 小黄牛苗800元 三个月小肉牛犊价格 100斤小牛犊多少钱一头 小牛犊价格 现在小牛多少钱一头白山羊,黑山羊,青山羊,奶山羊,波尔山羊,绒毛山羊,小尾寒羊 ,波尔山羊,鲁西原小尾寒羊波尔山羊,肉羊,小尾寒羊,肉羊养殖奶山羊 肉羊养殖_肉牛养殖技术_肉牛价格 肉牛肉羊养殖场供应良肉牛犊肉羊苗,免费提供肉羊养殖技术、肉牛养殖技术学习与指导,肉牛价格、肉羊价格。引跟踪进行肉牛肉羊养殖技术服务,**大家养殖 肉牛肉羊养殖 规模**,集养殖、科研、改良、繁育、推广为体的正规化外调牧业。本牧业大量供应各肉牛、肉牛价格、肉羊、牛、羊、鲁西黄牛、西门塔尔牛、夏洛莱牛、利木赞牛、改良育肥肉牛犊、波尔山羊、小尾寒羊、波尔山羊、怀胎母羊、育肥肉羊、夏洛莱羊、杜泊绵羊 一头6个月小牛多少钱 买小牛1000元一头 20只小牛要多少钱 小牛苗多少钱一头 2023年小牛犊价格

以上信息由  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堂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本网站仅提供存储空间

联系方式
张宪明
18754704111
免责声明
  1.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畜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 5,友情提醒:本信息可能存在投资风险,任何关于合作后的收益、回报内容均需谨慎对待,风险责任须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chinafarming.com(请把#换成@)
农技百科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加强畜禽标识管理,确保追溯体系有效运行,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承担畜禽标识管理工作的机构和职责任务,配备相应人员,建立健全登记管理、按需领取、逐级发放、及时注销、定期销毁等工作流程,确保相关岗位职责清晰、责任到人。要规范县级申请、市级审核、省级审批、企业生产、县级签收等环节的管理,及时掌握畜禽标识生产、签收、发放、使用等情况,做到有效供应、有据可查。要加强畜禽标识库存管理,县乡两级库存超过上一年度本区域畜禽出栏量的,本年度不得申请畜禽标识。
  二、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宣传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养殖者申领和加施畜禽标识的主体责任,做到按需申领、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妥善保管、不得转让畜禽标识,不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对经补检合格的畜禽,补检地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及时发放并监督货主加施畜禽标识。
  三、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及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尽快建立省级畜禽标识数据库,开展省部畜禽标识信息共享;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将畜禽标识编码信息与动物检疫出证系统中养殖场户基础信息关联,尽快实现养殖场户网上申领标识、免疫档案自动关联标识编码、检疫申报时下拉菜单方式选择标识编码等功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农业农村部相关畜禽标识信息追溯系统(以下简称“追溯系统”)或者APP签收畜禽标识,并逐级发放到乡镇级工作机构和养殖场户,实现签收、发放、加施、使用、注销等信息闭环管理。可使用农业农村部相关畜禽标识APP扫码,或者使用中国兽医网综合查询栏的“畜禽标识查询”功能查验畜禽标识真伪。
  四、加强监督执法
  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产地检疫、指定通道、屠宰入场等环节的畜禽标识真实性查验,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在产地检疫工作中,发现牲畜佩戴的畜禽标识与发放到养殖场户的标识编码信息不符的,不得出具检疫证明;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转让、伪造、变造畜禽标识,以及运输、销售、屠宰不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等行为。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据《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家畜用耳标及固定器》(NY 534—2002)规定的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做好畜禽标识质量检查。
  五、强化工作落实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2024年3月底前,集中梳理2021—2023年本地区畜禽标识的申请数量是否与动物免疫、产地检疫、标识库存等情况相符;是否通过追溯系统发放,登记是否完整,乡镇发放记录、养殖场使用记录是否做到账物一致。农业农村部将适时调度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指导各地落实落细有关要求。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