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917 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青岛上药科技有限公司等38家单位申报的四季青提取散等7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4家单位申报的禽流感病毒H7亚型c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等3种新兽药产品注册,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申报的复方二氯苯醚菊酯吡丙醚滴剂等4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申请人按照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变更事项,自行修改原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对应内容,并印制、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3.质量标准
4.工艺规程
5.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5年6月9日
(附件详见农业农村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cn)
特别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