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902 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硕腾公司美国林肯厂等5家公司生产的犬瘟热、腺病毒2型、副流感、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等5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工艺规程,以及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上述5种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夏奈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非班太尔片在我国变更注册和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工艺规程,以及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生产的猪水肿病亚单位疫苗在我国变更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工艺规程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5年4月25日
(附件详见农业农村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cn)
特别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