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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肉牛引进和优质冻精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1-14 10:01:33来源: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作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肉牛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39 号)精神,省畜牧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肉牛引进和优质冻精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肉牛引进和优质冻精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联系人:省畜牧局 张晓宇 电话:0431-88906673;

                   省财政厅 郭泓言 电话:0431-88553935)

附件

吉林省肉牛引进和优质冻精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肉牛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秸秆变肉”暨千万肉牛建设工程深入实施,促进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秸秆变肉”暨千万肉牛建设工程实施细则》(吉牛办发〔2021〕5 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肉牛引进补贴

  (一)申报对象

  所有从国外引进母牛、种公牛的养殖企业包括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牧场;所有从省外引进 50 头以上母牛的养殖企业包括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牧场及养殖场(户)。

  (二)补助标准

  2021 年 4 月 7 日-2025 年 12 月 31 期间,申报对象从国外引进种公牛每头给予 10000 元补助;引进母牛每头给予 3000 元补助,单个补助对象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申报对象从省外引进母牛年内累计达到 50 头以上,见犊母牛每头补助 1000 元。

  (三)实施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对象向所在地的畜牧部门提交补助申请,并附年度引种相关佐证材料。从国外引牛需提供引种企业与进口公司签订的合同;出口国出口局(或育种协会)出具出口育种证书或系谱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从省外引进母牛需提供购销合同、省外和省内检疫证明、票据(从企业引进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从农户引进需提供付款证明)。

  2.县级审核。引种企业所在地的畜牧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查看相关佐证原件,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省级备案。每年 3 月 1 日前,县、市畜牧部门将上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报省畜牧业管理局审核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所在地畜牧部门正式文件、公示文件、企业申报补助相关佐证材料),预期未上报,视为本地没有引进。省畜牧业管理局根据审核备案情况,形成资金分配建议,报省财政厅拨付资金。

  二、实施优质冻精补贴

  (一)补助对象

  年度新增肉牛存栏数量排名前 10 位的县(市、区)的肉牛养殖场(户)。

  (二)补助标准

  年度新增肉牛存栏排名 1-3 位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奖励500 万元;排名 4-6 位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奖励 200 万元;排名 7-10 位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奖励 100 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购买省内种公牛站生产的优质冻精,确保省内生产的优质冻精留在省内。

  (三)实施程序

  1.省级确定奖励县。省畜牧业管理局每年 6 月 30 日前负责依据统计部门有效数据,对各县(市、区)肉牛存栏数量增量进行排序,确定新增肉牛存栏排名前 10 位的县(市、区)。

  2.县级组织实施。县(市、区)利用奖励资金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购买优质种公牛(按照上一年度国家肉牛遗传评估中心测定公布的《遗传评估概要》,排名吉林省前 30 名的种公牛)生产的冻精,免费发放给域内养殖场(户),并负责跟踪推进,每年12 月 15 日前将政策实施情况总结报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发展处。

  3.省级督导检查。省畜牧业管理局每年组织人员对实施补贴项目的县(市、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当地推进“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绩效考核指标之一,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取消下一年度奖励资格。

  三、资金安排

  肉牛引种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优质冻精补贴由省财政厅在每年中央和省级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政策项目县(市、区)要成立肉牛引种和优质冻精补贴政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实施的管理与协调工作,研究和落实各项推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二)加强项目监督。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各政策项目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项目的内容和管理规定,通过公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户。政策项目县要张榜公布本县补贴对象名单,确保受补贴者知情、受益。省畜牧业管理局、各政策项目县(市、区)设立肉牛引种和优质冻精补贴项目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906891。

  (三)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政策项目县要成立肉牛冻精补贴政策专家组,通过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方式,开展肉牛繁育技术特别是人工授精技术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加大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省级负责冻精质量的检测和监督。

  (四)建立肉牛引种和优质冻精补贴登记制度。政策项目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肉牛引种、购买冻精、配种、产犊等相关记录档案,引种肉牛、配种母牛、新生犊牛均要佩戴耳标,填写配种母牛基本情况登记卡;乡镇畜牧站要建立优质冻精发放登记制度,及时填写肉牛冻精补贴项目冻精供应表;养殖场(户)要保存好使用过的冻精细管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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