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支持肉牛肉羊全产业链发展七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肉牛肉羊全产业链发展七条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肉牛肉羊全产业链发展七条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创新能力?,着力延长产业链条,充分发挥产业优势、释放精深加工在保障优质畜产品供给的关键作用?,现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一、加强种源基地建设
1.支持良种繁育。每年投入500万元,对使用基因编辑、胚胎移植、克隆等技术,在市内繁育优质肉牛、罕山白绒山羊、昭乌达肉羊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分别给予成活犊牛不超4000元/头、成活羔羊不超2000元/只补贴。享受补贴的母牛犊4年内不得出售、母羊羔3年内不得出售,确需出售或处理的须经旗县区农牧部门批准,并由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收回相应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
二、稳定母畜基础产能
2.保护基础母牛产能。每年投入100万元,对市内基础母牛存栏300头以上,全部使用项目补贴优质冻精冷配且在大数据平台备案的养殖场(户、合作社)给予奖补,以最终享受奖补养殖场户数量平均分配确定奖补标准。
3.支持本地优质品种母羊扩群增量。每年投入200万元,对市内能繁母羊存栏500只以上且实施数字化管理的优质昭乌达肉羊、罕山白绒山羊养殖场户给予奖补;对市内年出栏500只且全部在市内进行屠宰的昭乌达肉羊、罕山白绒山羊育肥场户给予一次性奖补。以最终享受奖补养殖场户及育肥场户数量平均分配确定奖补标准。(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
三、支持本地屠宰且精深加工
4.对肉牛屠宰精深加工给予补贴。对年屠宰量达到5000头(含5000头)以上的市内肉牛屠宰企业,屠宰且精深加工市内育肥牛的给予阶梯式补贴。年屠宰量在0.5万头-1万头的(含1万头),每头牛补贴100元;年屠宰量1万头-2万头的(含2万头),每头牛补贴200元;年屠宰量2万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300元。年屠宰量达到5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再予以10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最高补贴1000万元。
5.对肉羊屠宰精深加工给予补贴。对年屠宰量在15万只-50万只(含15万只)的市内肉羊屠宰企业,屠宰且进行精深加工市内育肥羊的一次性补贴50万元。同时以上年度屠宰加工数量为基数,年屠宰量每增加5万只,给予10万元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年屠宰量在50万只以上(含50万只)的市内肉羊屠宰企业,屠宰且进行精深加工市内育肥羊的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同时以上年度屠宰加工数量为基数,年屠宰量每增加2万只,给予20万元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四、支持新产品研发
6.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或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发展中央厨房、预制菜等业态,开发皮毛骨血等副产品综合加工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每开发一个新品且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奖励5万元。同一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7.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借入贷款用于收购原材料、科技研发、设备升级等的肉牛、肉羊精深加工企业,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的利率,给予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
政策实施按照“先建后补”原则据实补助,奖补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全额解决;符合或已享受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条款支持的同一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不再享受市级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2年,后续政策将视绩效考核情况、资金规模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由市农牧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