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动物防疫法》《陕西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方案》(陕农办发〔2022〕63号)要求,经养殖场自愿申请、市县初评、省级审核和省级专家组现场评估,确定宁强县御咖牧业有限公司等6家养殖场为第三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继续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不断强化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不断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为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第三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1日
特别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