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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广东省种畜禽核心场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01-19 13:31:20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作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着力扶优扶强一批优势龙头企业,加快构建畜禽种业商业化育种体系,推动形成由领军企业、特色企业、专业化平台企业协同发展的广东畜禽种业振兴企业集群,根据《广东省省级种畜禽核心场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2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种畜禽核心场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参照国家畜禽核心种源育种场(站、基地)规划建设数量,依据我省畜禽种业育种创新基础与能力,以生猪、蛋鸡、肉鸡、水禽、牛羊等主要畜种为重点,在2025年前,全省范围内遴选并培育省级种畜禽核心场50家(不包括生猪种源基地),2022年第一批遴选数量为33-35家。

  二、申请与受理时间

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及遴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按《管理办法》要求,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不设县的地级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完整的附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三、审核方式与内容

  (一)材料完整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出具意见报送地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材料真实性审核。地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地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直接受理的,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审核),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专家审验。省农业农村厅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委托广东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审验,形成审验意见。

  (四)公布。经广东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验符合条件的,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确定为省级种畜禽核心场,并予以公告。

  四、有关要求

  (一)有关文件及申请表格可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dara.gd.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请各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准备申报材料(不设县的由地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知)。

  (三)正式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双面打印,采用A4纸胶装成册,一式4份,电子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gdzyglc@163.com。

  (四)所有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受理单位应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场审验时要严格落实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情况报备。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联 系 人:胡斌、石亮旭

  联系电话:020-37289951、37288342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楼918室

  邮    编:510500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7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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