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RSS源·手机版·广告服务·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买卖招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正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五批)的通知

2019-06-26 10:12:59来源:畜牧兽医局作者:畜牧兽医局编辑:bianji2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部组织专家对华南农业大学等5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5家单位的35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CP)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附后)。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612 

    

    

    

    

附件:附件1.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docx
农办牧(2019)49号ceb.CEB
  1.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chinafarming.com(请把#换成@)
畜牧交易
热文TOP10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五批)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