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RSS源·手机版·广告服务·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交易供应
  • 交易求购
  • 交易招商
  • 商情中心
  • 人才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供应信息>正文

包膜胍基乙酸:培育牛羊的新标准

供应信息
发布日期:2023-08-08
产品类别:畜牧综合
信息编码:1540530707
标题:包膜胍基乙酸:培育牛羊的新标准

导语:在农业领域,提高牛羊的肥瘦程度一直是农民和养殖业者关注的重点。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一种名为包膜胍基乙酸的新型助肥剂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将探讨包膜胍基乙酸在培育**牛羊方面的应用,并讨论其对养殖业的潜在影响。

**部分:包膜胍基乙酸的介绍

包膜胍基乙酸是一种新型的助肥剂,其主要成分为胍基乙酸。胍基乙酸在植物生长调节剂中已经有广泛应用,并取得了**的效果。**近的研究表明,胍基乙酸也可以在牛羊的肥育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包膜胍基乙酸通过调节牛羊的代谢过程,**脂肪的合成和蛋白质的降解,从而实现肥瘦程度的**控制。

**部分:包膜胍基乙酸的优势

1. 提高肥育效率:包膜胍基乙酸可以增加牛羊体内脂肪的合成速度,使其更快地积累脂肪,从而加快肥育过程。与传统的肥育方法相比,使用包膜胍基乙酸可以节省时间和资源,提高养殖效益。

2. **控制肥瘦程度:包膜胍基乙酸可以根据养殖者的需求,**调节牛羊的肥瘦程度。通过合理的剂量和使用方法,养殖者可以培育出符合市场需求的**牛羊,提**品的附加值。

3. **健康生长:包膜胍基乙酸在**脂肪合成的同时,也能够降解蛋白质,从而保持牛羊的健康生长状态。它可以提供充足的能量供应,同时避免过度肥胖对牛羊健康的不利影响。

第三部分:包膜胍基乙酸的潜在影响

1. 提升养殖业竞争力:包膜胍基乙酸的应用将使养殖业能够**地满足市场需求,培育出更具竞争力的牛羊产品。这将有助于提升养殖业的竞争力,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民和养殖业者的收入。

2. 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包膜胍基乙酸的**使用可以减少养殖业对资源的消耗。通过**控制肥瘦程度,可以减少饲料的使用量和排泄物的产生,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论:

包膜胍基乙酸作为一种新型助肥剂,在培育**牛羊方面具有巨大潜力。它的应用可以提高肥育效率、**控制肥瘦程度,并对养殖业的竞争力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产生积**影响。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包膜胍基乙酸的使用**性和合规性,**其对牛羊和人类的健康没有**影响。通过科学研究、监管和合理使用,我们可以**地利用包膜胍基乙酸这一新技术,为养殖业的发展带来更多机遇和挑战。浙饲预(2020)T01023

以上信息由  北京绿色天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本网站仅提供存储空间

联系方式
陆经理
19910559908
免责声明
  1.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畜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 5,友情提醒:本信息可能存在投资风险,任何关于合作后的收益、回报内容均需谨慎对待,风险责任须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chinafarming.com(请把#换成@)
农技百科
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

农办牧〔202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生态环境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推动种养结合发展的根本路径,是改善土壤地力的有力举措。为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现就加强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内容包括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于每年1月底前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农业农村部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作为养殖档案的重要内容,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规模养殖场,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地方实际,逐步推行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二、强化日常管理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督,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作为技术指导、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畜禽粪肥的质量监测,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加强畜禽养殖执法监管,规范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依法查处粪肥超量施用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去向不明的,视为未利用。

三、加强技术指导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宣传和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准确理解填报要求和指标含义。农业农村部门要以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为重点,按照畜禽粪肥还田要求和标准,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鼓励采用低成本、低排放、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

四、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畜禽废弃物利用处 郝志鹏

电话:010-59191353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农村生态环境处 陈婧

电话:010-65645733

附件:

1.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参考模板)

2.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参考模板)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

备注:1.粪污是指养殖场(户)全年产生的固体、液体粪污,包括粪便、污水、垫料等;2.粪肥是指粪污经发酵腐熟等方式处理后的产品;3.液体粪肥包括发酵腐熟后的粪水、粪浆、沼液等;4.深度处理是指养殖场(户)产生的污水经组合工艺深度处理后达到直接排放、农田灌溉或养殖回用的标准;5.该部分是指养殖场(户)利用土地流转的土地或自有土地从事种植业,不包括与种植户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的内容;6.种植面积是指作物实际种植面积,不同地块种植不同作物的逐一填写,一年多季作物的按每茬作物逐一填写;7.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指专业从事粪污堆沤腐熟、贮存发酵、粪肥运输和施用等服务的组织机构;8.种植户是指与养殖场(户)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的或临时施用粪肥的种植户;9.种植种类按照表中的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计划(自用/部分自用)中的种植种类填写,不同地块种植不同作物的逐一填写。10.规模养殖场或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每年填写,可自行增页。

附件2

备注:1.运出量的固体部分单位为吨,液体部分(含固液混合)单位为立方米;2.种植户是指与养殖场(户)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的或临时施用粪肥的种植户,含流转土地和自有土地从事种植的养殖场(户);3.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指专业从事粪污堆沤腐熟、贮存发酵、粪肥运输和施用等服务的组织机构;4.身份证号码仅在粪肥提供给种植户时填写,填写利用粪肥的种植户身份证号码,由社会化服务组织利用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可不填写。5.畜禽粪污(或粪肥)提供给不同的种植户、第三方服务组织的,应在表中按顺序逐一填写。6.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日常填写,可自行增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