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委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3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天津市农业农村委
畜牧兽医处。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snyncwxms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荔湾路健强里37号天津市农业农村委第二办公区
畜牧兽医处,电话:022-63083861。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天津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