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RSS源·手机版·广告服务·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买卖招商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通告>正文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23-05-30 10:27:01来源: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作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落实《吉林省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畜牧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我局制定了《关于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意见》,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工作负责人,根据相关工作进度要求,定期统计、汇总本处室和单位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并按照原微信群等工作渠道及时报送。

  联系人:刘向辉   电话:88906673  15804315729

  附件: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3年5月29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关于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吉林省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要求,发挥好畜牧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畜牧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建设承载粮食及副产物转化增值的畜牧大产业,打造全国“大肉库”,切实发挥好畜牧业中轴产业作用,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乡村振兴、农民持续增收做出畜牧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

  全力推进“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上规模上水平持续落实肉牛产业化大项目包保服务机制,对肉牛产业化大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已开工项目,做好资金对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达产达效;对已完工项目,做好肉牛引进、健康养殖、疫病防控等服务,尽快释放产能。强化对中小养殖场(户)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加快养殖主体和饲养量“双增长”。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做好肉食品及皮毛骨血深度开发,延长产业链条加快餐食品牌建设和业态创新,着力发展团餐、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加快推进吉林省肉牛种业创新中心和延边黄牛种业创新中心建设,抓好种公牛站和核心育种场转型升级,增强优质冻精、胚胎供给能力和推广力度,不断提高肉牛良种化进程强化数字化服务创新加快推进“吉牛帮”乡村服务站建设,大力推行繁改、兽医、融资等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畜牧发展处、肉牛产业促进处、防疫监督处、畜产品加工管理处、兽医药政处、饲料饲草处省牧业信息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持续抓好生猪等畜禽产业发展

  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地方发展畜牧业生产责任抓好畜牧业产业集群建设,推动生猪、肉牛、肉羊、禽蛋、奶牛、梅花鹿、蜜蜂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吉林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要求,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管理科学调控生猪产能,确保全省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不低于91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户)不少于2600个加强畜禽生产和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定期发布市场预警信息,引导企业和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有效规避市场风险(责任单位:畜牧发展处、畜产品加工管理处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强化畜禽产品产销对接

  实施品牌开发战略,坚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整合联动,支持品牌企业开展品牌产品开发,满足市场需求,开发生产更多适销对路的产品。深化吉京、吉津、吉浙、吉沪畜产品产销对接与合作,巩固扩大与主销区市场合作的领域和范围,加快发展营销新业态,全面提升“吉”字号畜产品品牌公信力和溢价能力。(责任单位:畜产品加工处、防疫监督处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

  依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肉牛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政策实施,将中小养殖场(户)纳入技术培训范围,在良种推广、标准化养殖、疫病防控、投入品使用、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大指导与服务力度,帮助中小养殖场(户)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切实提高养殖水平和效益实现节本增效(责任单位:畜牧发展处)

  )抓好秸秆饲料化利用

  组织秸秆加工企业、规模养殖场(户)抢抓秸秆收贮,做到应收尽收,保障秸秆饲料收的足、储的满、供得上。围绕大县、大企业、专业收储公司,深入推进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大力推广菌剂、酶解、菌酶协同等生物发酵技术,加快推进秸秆收集方式和利用方式变革。加快推进青黄贮窖建设,加大青黄贮和揉搓方包秸秆饲料生产使用范围,加快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责任单位:饲料饲草处)

  (六)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流调。组织开展肉牛常见流行性疫病防治培训。开展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消毒灭源,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继续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净化场、无疫小区创建,巩固提升养殖主体生物安全水平。持续推进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以肉牛养殖大村为重点完成500名村兽医配备,力争到年底全省累计配备村兽医达到1000名以上(责任单位:防疫监督处、兽医药政处)

  (七)推动惠牧政策落实落地

  加快肉牛基础母牛扩群肉牛产业集群、基础母牛引进、一季度开门红、秸秆饲料化利用和奶牛、梅花鹿等惠牧政策落实,落地落实落细支持生猪、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动政策直达基层、直达受益主体,通过政策效应的发挥保护和调动企业和养殖场(户)积极性,不断释放优势产能。(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畜牧发展处、防疫监督处、畜产品加工管理处、兽医药政处、饲料饲草处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加大金融支持保障

  持续放大畜牧业专属金融产品、政策性保险及“强牧贷”风险金等金融政策覆盖范围,加快整村授信、活体抵押的推广普及力度,满足养殖场(户)融资需求。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等政策,建设肉牛养殖圈舍,引导种养合作社、大户通过租赁方式发展肉牛产业,实现种养循环、农牧结合。(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畜产品加工处、省牧业信息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深入实施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抢抓春耕播种前这段黄金期,及时指导养殖场(户)规范处理畜禽圈舍、房前屋后和道路两旁乱堆乱放的畜禽粪污,利用微生物菌剂加快发酵还田。突出解决好大型养殖企业粪污消纳对接问题,探索组建粪肥还田服务大队,采取政府补贴或“谁受益、谁付费”模式,加快推进畜禽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力争做到应还尽还、应用尽用(责任单位:畜产品加工处)

  (十)深化包保帮扶和驻村帮扶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包保帮扶和驻村帮扶要求,扎实做好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加强从严管理和正向激励,强化责任落实,在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时,将优秀名额向驻村一线干部倾斜。强化组织领导,把包保帮扶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帮扶工作,及时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帮扶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责任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点问题,确保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将相关重点任务细化到岗、责任到人,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署、有推进。要结合承担的重点任务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相关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有结果、有成效。

  (三)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本单位承担的各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明确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按季度畜牧发展处。

  附件: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畜牧局决定成立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国华  省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程文军  省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福余  省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成太  省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朱恒义  省畜牧局办公室主任

          呼彦秋  省畜牧局人事处处长

  崔立恒  省畜牧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杨  敏  省畜牧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迟俊杰  省畜牧畜牧发展处处长

          刘东辉  省畜牧局肉牛产业促进处处长

          徐一鸣  省畜牧局防疫监督处处长

          陈本能  省畜牧局畜产品加工管理处处长

          霍  俐  省畜牧局兽医药政处处长

          赵  晔  省畜牧局饲料饲草处处长

          赵伯铭  省畜牧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计  越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柴方红  省畜牧总站站长

          沈国东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侯绪森  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院长

          潘荣辉  省兽药饲料检验监测所所长

          刘东辉  省牧业信息中心负责人

          李伟彦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牧发展处,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综合汇总等工作。

特别声明

  1. 1.本文为自媒体、作者等金农网网络用户在金农网自媒体中心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金农网的观点或立场,金农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存储空间。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畜网-中国畜牧网络平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畜网-中国畜牧网络平台,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畜网-中国畜牧网络平台”。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4.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5.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chinafarming.com(请把#换成@)
畜牧交易
热文TOP10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