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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3-25 10:14:32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作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2年畜牧兽医各项工作,我厅制定了《2022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现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2022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2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布局和要求,围绕“十稳十提”,按照畜牧业发展“五五”战略部署,全面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推进畜牧业链条融合、提高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健全畜牧业转型升级机制,进一步提高畜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努力实现“畜产品总产量达到439.2万吨,同比增长15%。”的目标任务。
  一、优化畜牧产业结构
  (一)稳定生猪产业。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培育和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猪场,支持养猪企业并购重组,新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1个。鼓励生猪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中小养猪场(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形成发展联合体。落实生猪补贴政策,将种猪补贴、二元母猪补贴、贷款贴息补助发放到位。开展构建生猪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宏观监测网络,推进生猪产业链监管监测信息一体化建设,建立规模养猪场(户)信息备案管理和生产月度报告制度,开展种猪场、种公猪站月度定点监测试点。建立以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为目标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确保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55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户)数量总体稳定在3900个以上。2022年生猪存栏达到888.2万头、出栏达到1447万头,猪肉产量达到110.5万吨。
  (二)做强家禽产业。培育蛋、肉鸡产业联合体,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中小养殖户开展专业化生产,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集聚发展园区经济,依托稷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园区发展,打造我省家禽重要生产基地。发展畜禽规模养殖,新建家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1个。2022年家禽存栏达到17210.5万只、出栏达到22084.4万只,禽肉产量达到29.4万吨,禽蛋产量达到121.3万吨。
  (三)壮大牛羊产业。落实肉牛肉羊生产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方山、天镇、榆社、芮城4个肉牛试点县要初见成效。启动能繁母羊试点县建设,扩大基础母畜产能。进一步扩大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技术使用范围,基本实现300头以上奶牛养殖场全覆盖。启动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动行动,开展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发展牛羊规模养殖,新建肉牛标准化规模场10个,肉羊标准化规模场13个,奶牛标准化养殖场50个。2022年肉牛存栏达到117.3万头、出栏达到66.8万头;肉羊存栏达到1196.3万只、出栏810.8万只;牛肉、羊肉、牛奶产量分别达到10.6万吨、12.0万吨、155.4万吨。
  (四)做优饲草产业。持续推进“南北互补、粮草兼顾、农牧循环”模式,在我省南部地区继续开展麦后复播饲草技术推广,在中部地区开展青贮玉米与冬闲田饲用小黑麦轮作示范,建设优质饲草种植基地、优质饲草良种扩繁基地和饲草加工收储基地,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提高饲草种植效益,积极推广“晋饲草1号”“汾豆牧绿2号”等“晋”字号饲草新品种,促进全省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雁门关区域优质饲草种植面积稳定在210万亩以上,麦后复播饲草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青贮玉米与冬闲田饲用小黑麦轮作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
  二、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
  (五)提升畜禽良种化水平。加快晋汾白猪联合攻关,启动实施肉鸡、牛、羊等畜禽品种攻关,选育开发一批晋系畜禽优良品种。加强我省5个国家级保种场、1个国家级保护区、2个省级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快地方品种产业化开发。提升供种能力,支持243个种畜禽场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提升良种供应能力。加强畜禽良种配套技术推广应用,落实畜牧良种补贴项目,进一步完善改良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种公猪站作用,提高优质种畜利用率。
  (六)提升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和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再创建国家级标准化规模示范场6个以上。支持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新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85个,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到70%以上。持续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创建,组织企业积极申报无非洲猪瘟小区建设,完成省级和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的评估与审定。
  (七)提高畜牧业机械化水平。推进畜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提高养殖全程机械化水平。巩固提高饲草料生产与加工、饲草料投喂、环境控制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加快优质饲草青贮、农作物秸秆制备饲料、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等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构建农牧配套、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支持鼓励养殖企业进行物联化、智能化设施与装备升级改造,促进畜牧设施装备使用、管理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
  (八)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畜牧兽医生产经营单位代码编码,实现畜牧兽医监管监测对象“一场(厂、企)一码”。推进监管监测一体化,以生猪产业为突破口,推动健全从养殖到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的信息闭环。全面推进兽药生产经营二维码追溯监管。全面推进饲料监管信息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
  三、推进畜牧业链条融合
  (九)带动养殖环节。以育龙头、强基地、带农户为重点,通过集中扶持、内引外联,发展壮大一批畜牧业龙头企业。围绕龙头企业布局建设一批养殖基地,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养殖新格局。发挥龙头企业以大带小、联农带农作用,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资源要素共享、联农带农紧密的产业化联合体。
  (十)促动屠宰环节。出台《山西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继续开展屠宰场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坚决打击私屠乱宰行为,推动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引导中小企业运用市场机制进行整合重组,实现优势互补,打造旗舰型屠宰企业。在养殖量大的区域,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配套建设标准化屠宰场,形成养殖与屠宰相匹配、屠宰与消费相适应的发展格局。
  (十一)推动加工环节。以提高精深加工能力为重点,通过引进、改造、新建等方式,发展大型加工企业,引导企业加强对传统畜产品的挖掘加工,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十二)拉动流通环节。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预冷、储藏、保鲜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主销区建设标准化流通型冷库、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配送设施和冷鲜肉配送点,充分利用快递物流、邮政、供销合作社、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点等完善物流体系。
  (十三)驱动市场环节。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为重点,继续举办晋北肉类平台交易大会,开展十大畜牧品牌、十大畜牧企业评选活动,积极组织畜牧龙头企业到北上广等大中城市进行推介宣传,大力发展网上交易、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营销形式,叫响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
  四、提高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十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和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全年完成监督抽检200批次。推进饲料粮减量替代。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兽药不达标企业专项清理行动。出台《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规范兽药生产经营活动。实施《2022年山西省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2年山西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和非法使用抗菌药及禁用化合物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减少兽用抗菌药使用。持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饲料、养殖、收购贩运、交易、屠宰等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标准化创建、专项整治、质量安全监测三大活动,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十五)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排查、调运监管、清洗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好分区防控政策,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确保疫情不反弹。加快推动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分批次做好建设指导和评估工作。制定并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开展春秋防集中强制免疫,确保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全面推进“先打后补”,2022年实现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做好布病、炭疽、牛结核病和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开展布病无疫小区评估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做好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推进省级和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规范产地检疫出证行为,推进产地检疫报检点建设。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和13个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指定道口建设和运行,加强运输车辆备案动态管理。
  (十六)提高养殖废弃物生态安全水平。持续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完成471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加快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泽州县、太谷区、山阴县、应县4个县(区)的项目验收,完成阳城县、榆次区2个县(区)的项目建设和验收,启动临猗县整县推进项目。加强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因地制宜推广种养结合各类技术模式,特别是推广节水节料饲喂、节水清粪等实用技术装备,推行干清粪、漏粪地板等节水清粪工艺。力争到2022年底,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7%以上。
  (十七)提高生物安全水平。保护生物多样性,做好外来物种入侵防范工作,加强畜牧业种质资源保护,提升畜牧兽医领域生物安全治理能力,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加强兽用抗菌药治理,开展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强养殖用药管理工作,抓好畜牧业生产中合理用药的指导和监督。强化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持续加强各级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全省市县兽医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以上。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治理能力,严格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和生物安全安保,有效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
  (十八)提高公共安全防范水平。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山西省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导则》(试行)》,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压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排查和源头治理,开展畜牧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养殖沼气、有限空间操作、粉尘涉爆等安全隐患,切实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快设备更新和设施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物质基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五、健全畜牧兽医工作保障制度
  (十九)强化组织机制。落实农业农村部、中编办《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理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情况,摸清乡镇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等情况,合理测算基层动物疫病防控所需机构、编制数量,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制定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健全体系、完善机构、配齐人员,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二十)强化政策机制。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畜牧行业发展规划》《山西省“十四五”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山西省“十四五”现代饲草产业发展规划》《山西省“十四五”奶业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继续实施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晋北肉类平台建设、粮改饲结构调整、畜牧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国家扶持畜牧业用地、环保、用水、用电、金融、税收减免等政策,简化养殖用地、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十一)强化科创机制。聚焦晋汾白猪等育种技术,加快产学研攻关。开展饲草深松密植、养殖工艺等实用技术应用推广。设立猪鸡牛羊草五大产业技术体系,形成专家团队、服务团队、畜牧企业的技术联动机制。继续举办全省青年畜牧人才研修班,优选国内优秀企业家、技术行家,对学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全省畜牧企业家整体水平。
  (二十二)强化服务机制。加快发展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加强政策支持与人才支撑,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范配套政策,加大对社会化服务主体管理,全面促进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提质增效,2022年完成全省57个县的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改革。继续深化畜牧兽医队伍“三队包联”服务,解决畜牧生产技术难题,推动项目建设提质提速,促进畜产品销售增量增效,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十三)强化统计监测机制。实施饲料生产企业全覆盖统计,跟踪监测玉米豆粕等大宗饲料原料消费及市场供需和价格情况,科学研判饲料原料供需形势。完善生猪规模养殖场全覆盖监测,优化牛羊禽生产和效益监测,促进信息采集和反馈服务互动。加强信息发布和形势预警,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强化灾情调度和抗灾救灾指导。提高屠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重点企业数据核查。
  (二十四)强化考核机制。围绕全年畜产品总量增长15%的目标任务,召开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建设现场推进会,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台账等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将县级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奖先评优挂钩,把是否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作为一票否决事项。将当地畜产品保供能力纳入现代农业考评体系中。依规对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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