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RSS源·手机版·广告服务·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买卖招商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数据>正文

2018年10月15日云南省级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2018-10-15 10:55:15来源: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作者: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编辑:xwbj1

  受云南省粮油工业公司委托,成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将于2018年10月15日举办云南省级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交易会。拟采购云南省级储备粮1个标的玉米1600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12:00时前。
  2.交易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00时开始。交易会开始后,谢绝进场。
  3.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大厅(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
  二、品种、数量、质量及交货地点
  1.标的品种、数量、交货地点情况。
  (1)玉米

 


  2.质量要求
  (1)玉米:须为2018年生产,符合GB1353-2009《玉米》二等及以上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18]2号)要求。质量指标:容重≥685g/L、不完善率≤6%、生霉率≤2%,杂质≤1.0%、水分≤14.0%,储存指标:脂肪酸值(KOH/干基)≤45mg/100g、色泽气味正常、品尝评分≥70分;食品安全指标:铅≤0.2㎎/㎏、镉≤0.1㎎/㎏、汞≤0.02㎎/㎏、总砷≤0.5㎎/㎏、黄曲霉毒素B1≤20ug/㎏、马拉硫磷≤8㎎/㎏,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ug/㎏,玉米赤霉烯酮≤60ug/㎏,呕吐毒素≤1000ug/㎏。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
  3.检验。卖方须按照云粮发[2018]2号规定的入库必检项目和依据的检验标准组织标的粮食,对所组织标的粮食的样品,在中标后次日寄送买方。
  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存储库点企业)可进行初检,对达不到合同和以上质量标准的粮食可拒收,如卖方对买方初检结果有异议,由双方共同扦样送云南省粮油产品检验监督中心或昆明市粮油产品检验监督中心检验,仅检验一次,根据检验结果作入库或退货处理,检验费由过错方承担。
  标的粮食全部卸入买方仓库后,由买卖双方共同扦样送国家认证认可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作为买方验收依据,根据检验结果付款或作退货处理。
  三、参加竞价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认同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文),本公告(包含《交易清单》)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非会员企业,需在交易前,到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或各省区所在交易中心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2.四川省以外客户(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交易商)须向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提交《报名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传真有效)传真:028-86673089。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竞价交易卖方须向成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保证金按11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卖方收取。
  1.保证金交纳标准:
  (1)玉米

 


  2.保证金及预交手续费必须在2018年10月15日中午12:00前到账,费用交完并确认进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账户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将汇款单传真028-86739647,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汇款用途。传真件写明汇款用途为“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竞价采购保证金”。
  银行账号: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六、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现场和网上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的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切换为地方→更多→2018年10月15日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七、交割、验收与结算
  1.本次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含采购成本、运费、包装(包装物为编织袋,扣重按0.12公斤/件计算,包装不计价、不返还,卖方可选择散装运输)、接站、倒短、中转、合理利润、税收等,送至本公告指定仓库点(廒间)。到仓后由买方组织卸车入库,并承担装卸费用。收货人:云南省粮油工业公司。云南省省外粮源必须选择火车运输,省内粮源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粮食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储存库点所在地电子磅秤实际过磅数为准,由买卖双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接收库点进行检斤验质。卖方如不派人则视同认可买方接收粮食质量数量。
  2.本次竞价采购的标的物,必须为本公告所列示的生产地2018年新产的粮食,粮食发运站点必须为本公告列示的生产地行政辖区内,且同一标段的粮食只允许在同一生产地行政辖区内发运。如卖方交割的标的物经确认为国家拍卖粮或以前年度生产的粮食,买方一律作退货处理,卖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卖方交割的标的物不是本公告及交易清单列示的生产地行政辖区内发运的粮食,买方一律拒收作退货处理。如卖方发运的同一标的粮食分属两个不同生产地行政辖区的,买方一律拒收作退货处理,凡退货处理的粮食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交货时间。卖方竞拍成交后,必须于2个工作日与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及采购入库补充协议。卖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18年11月25日前将粮食全部在买方仓点交付完毕,如卖方在此期间内不能完成,按违约处理。
  4.货款结算。货物卸入买方仓库,以1000吨为批次,卖方提供该批次价款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进行验收确认,支付货款;单仓入库结束,经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出具合格质检报告,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剩余数量价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粮食收购(或发运)当地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新粮证明》(须为原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平台支付流程进行验收结算,并支付最后一批次货款。以上票据任缺其一视同为卖方违约。
  八、违约及争议解决
  1.买方若出现拒绝质量检验、移动或改变标的的;在规定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在经卖方或成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的要求下,买方能及时履行质量检验、退还相关费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与卖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2.卖方未在规定入库期限内完成入库或者拒绝执行入库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买方在任何条件下,对卖方支付的交易手续费都不承担返还责任。
  4.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和本交易公告扣划该方保证金或货款作为违约金的,交易中心应将履约保证金及时划入守约方账户。买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5.买卖双方如出现商务纠纷,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向买方企业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以上条款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一旦报名确认后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2017﹞13号)和《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以及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有关规定。
  3.《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18﹞2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清单》、《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见成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及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十、联系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61   86739689
  传      真:(028)  86673089
  财  会  部:(028)  86739645   86658896  86739647(传真)
  附件:交易清单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2018年10月12日

  1.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chinafarming.com(请把#换成@)
热文TOP10
2018年10月15日云南省级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分享到: